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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PPP投资要注意什么
2016-04-15
“一带一路”沿线66国中,既有富裕发达的国家,也有贫穷落后的国家。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其基础设施存在着不断更新升级的改扩建投资需求;对于贫穷落后的国家而言,基础设施是制约其经济发展的短板,更需要引进国外资本加快建设。2015年中国人均GDP约8000美元,“一带一路”其他65个国家未来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介于9万亿-21万亿美元之间,投资需求巨大。
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落后中国的国家有51个,特别是也门、缅甸、叙利亚、伊拉克、阿富汗等国家经过了战争的破坏,基础设施重建的投资需求更大。按照中国2015年的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投资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20%计算,“一带一路”其他65个国家未来每年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介于1.8万亿-4万亿美元之间;按照国际惯例PPP项目总投资约占整个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的20%计算,“一带一路”其他65个国家未来每年的PPP项目投资需求介于0.4万亿-0.9万亿美元之间,PPP投资需求非常大。
城市化率较高、经济较发达的卡塔尔、新加坡、阿联酋、科威特、文莱、以色列、日本、韩国、巴林、沙特、斯洛文尼亚、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等国家,基础设施较为完备,主要是需要加强改造升级投资,国内企业可重点关注这些国家的存量设施资产的投资。而对于经济不是很发达、城市化率不高的国家,国内企业可以考虑以BOT的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资,但同时也要关注这些国家的外汇储备,防范汇率风险,做好风险对冲。
目前,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为促进发展中国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与欧盟委员会合作成立了PPP国际研究中心,共同推动以PPP模式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促进人类社会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今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估计多以PPP模式为主,而公路、铁路、港口等大型基础设施的PPP模式相对成熟。为此,建议国内企业可以提前关注那些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潜力较大、基础设施薄弱国家的公路、铁路、港口等项目的投资需求,提前介入和及时加强与项目方的沟通。
但是国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PPP投资也要注意防范风险。
首先,是投资回报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多数国家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加上大多数PPP项目投资又以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投资收益率偏低,成本回收时间长,能否盈利还不确定,安全运营等也存在不确定性。
大国间的恶性竞争带来招标价格过低、条件过于苛刻等问题。尤其是中日之间的恶性竞争,压低了我国在泰国、印尼、印度获得的铁路项目的价格。很多发展中国家自认为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有了工程到处招标。
当前,印度、以色列、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乌克兰、日本等国负债率都超过了70%,日本甚至超过了200%;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爱沙尼亚、巴勒斯坦、马尔代夫、尼泊尔等国家外汇储备很少甚至没有储备。在这些国家投资如果以本币计算,则存在着巨大的投资贬值风险。
其次,部分国家政局不稳,政党轮换频繁,社会持续动荡,局部地区武装冲突此起彼伏。如缅甸、泰国民主转型带来的政治风险,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存在的政治不稳定,突尼斯、利比亚、伊朗等西亚北非国家出现社会震荡和政治冲突,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民族和宗教问题引发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盛行。
第三,是大国博弈风险。美国把东南亚、俄罗斯把中亚、印度把南亚看作本国传统势力范围,日本将中国作为宿敌。各大国对我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思想上是高度警觉的,行动上也是以防范和阻碍为主,互相拆台是大国争夺中常有的事情。
第四,是法律制度风险。我国企业以PPP模式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投资,可能面临环境保护、劳工、知识产权、投资管理、税务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比如日本等国反垄断审核非常严格;西亚一些国家有领域和合资比例限制;PPP项目管理有的参照英国的PPP模式,有的则以特许经营权管理为主。
最后,是宗教文化风险。一些宗教国家有许多不为国内企业所熟悉的文化禁忌。例如伊斯兰金融必须遵守禁止利息、禁止投机行为、禁止投资于烟草业、博彩业等。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各国的制度不尽相同。建议国家组织相关智库,针对每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其PPP项目投资需求、投资风险、PPP制度等做详细的研究,形成国内企业参与沿线国家PPP投资的务实操作手册,提高国内企业投资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此外,由于有价值的投资项目是稀缺资源,可能发生国内多家企业在同一项目上的低价竞争。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防止国内企业在海外投资中的恶性竞争。(作者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