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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十措施凝聚科技力量 支持服务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
2021-08-15
凝聚打好打赢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两场硬仗的科技力量——昨日,记者从河南省科技厅获悉,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防控疫情、救灾防灾、灾后重建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省科技厅针对性制定出台了十条措施,全力支持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
据悉,按照省委省政府打好打赢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两场硬仗的决策部署,结合对灾区科技型企业受灾及科技研发受影响情况摸底排查时,收集到各方面反映的困难问题,省科技厅研究提出了十方面举措,统筹推动项目、资金、平台、人才、机构等创新要素向受灾地区集聚,全力帮助灾区解决创新发展难题。
做到“三覆盖”,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科技创新力量,积极投身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去,全力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救灾复产科技服务,确保做到“三覆盖”,即有科技需求的受灾地区全覆盖,受灾县、乡主导产业科技需求全覆盖,受灾脱贫村、脱贫户的技术需求全覆盖。
强化疫情防控科技支撑能力。持续推动新冠肺炎应急攻关项目实施,布局一批新的疫情防控攻关项目,围绕快速检测、广谱疫苗、中医药诊疗、干细胞治疗、新发传染病监测预警及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攻关,积极推进P3实验室建设,加快组织开展呼吸、康复等疾病领域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
支持开展救灾救援和灾后重建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针对灾情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支持开展自然灾害精确分析研判和精准预报预警研究,支持研发应用于地震、洪涝灾害、火灾、泥石流等大型自然灾害场景的大载荷燃油动力无人机、发电机、机器人等应急救援装备,支持研发用于应急装备和物资生产、储运、临时性应急建筑模块以及危险建筑的快速改造、修复技术与装备。
推动各类科技计划向受灾地区倾斜。推动现有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研发成果,及时向灾区示范、转化、推广,研究设立防汛救灾应急专项。统筹县(市)创新引导计划等各类省级计划项目,重点向受灾县(市)倾斜。发挥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载体综合服务优势,加强防汛救灾、疫情防控、灾后重建等方面的科技指导服务。
支持受灾地区建设各类科技平台载体。对受灾地区申报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载体,实行“达标即建”。支持受灾地区优先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对受灾地区企业建设省级创新平台业绩突出的,择优推荐申建国家重大创新平台。
支持受灾地区企业加快创新创业。支持受灾地区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全面落实受灾地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补贴等财政奖补政策,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受灾地区中小微企业参加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
强化对受灾地区的人才智力支撑。以科技特派员为重点,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深入灾区一线、走进田间地头开展现场科技服务。持续选派和新组建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服务灾区产业发展。对受灾地区外国人在豫工作提供便利,用人单位可全程网上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行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及时收集和帮助解决灾区外国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加大对受灾地区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定期摸排掌握受灾地区企业融资需求,提高贷款审批投放效率,确保“科技贷”应贷尽贷、应贷快贷。放宽“科技贷”业务准入范围,对受灾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满尚未重新认定前,可按上年度的资格和条件继续享受相关待遇。充分发挥科创类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加大对受灾地区科技型企业、涉及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
开展针对性科技政策宣讲服务。省市县三级联动,为受灾地区企业提供个性化政策咨询服务,围绕企业普遍关注的各类科技政策,加大宣讲力度,确保受灾地区企业对各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深入受灾地区开展“千人万企”科技政策服务行动,为受灾地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