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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布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 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2021-08-24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2020年11月13日至28日省委第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专项督察,于2021年3月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我市认真落实省委督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指示要求,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依法整改、务求实效,注重长短结合、实事求是,强化标本兼治、依法整改、分类施策,印发了《郑州市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省委督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细化为35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狠抓问题整改和督导落实。截至目前,全市35项整改任务中,19项立即整改、长期坚持,8项已完成,8项按时序推进。目前,《郑州市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全文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下一步,我市将以落实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切入点,着力从深化思想认识、调整经济结构、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具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鲜明特征的国家中心城市。